去年4月,一名3岁男孩吸食“喜之郎”果冻不幸被噎死,该男孩家长将厂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2万元,并要求该厂停止生产惹祸的凝胶型果冻。昨日,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去年4月16日中午,家住汉口黄陂街的3岁男孩袁家豪吵着要吃果冻,其母郭燕带着他到附近超市买了些25克包装的小果冻,小家豪在路上吃第2个果冻时,不慎将果冻吸入气管。很快,郭燕发现儿子面色发青、呼吸不畅,忙欲用手将噎在儿子口中的果冻掏出,但没能成功。随后,小家豪被送往医院抢救,最终没能抢救过来。
医院后来证实,其死因是吸食果冻窒息而亡。
事发后,袁家豪的父亲袁波娃以人身损害为由,将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和阳江喜之郎果冻制造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公司赔偿损失32万元,同时要求两公司停止生产同一型号的凝胶型果冻。
昨日法庭上,袁波娃的代理人——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讷认为,肇事果冻存在警示缺陷,主要表现在果冻的警示表示不全。
张讷称,根据轻工行业标准规定,标签、包装、储存中“凝胶果冻应表明安全食用方法”。肇事果冻属于凝胶果冻,但其包装上只说明“勿一口吸食”,而未表明“安全食用方法”。
“喜之郎”代理律师认为,出事只是个意外,该产品在包装上已写明“不宜3岁以下儿童食用”,儿童应在监护人的监护下食用。而家豪却是一边走一边吃,其母在该起事故中应负有责任。
法庭审理时,小家豪的部分亲人专程从老家荆门赶来旁听,家豪的奶奶不时痛哭,让整个法庭气氛凝重,法官几次提醒其控制情绪。
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等程序后,法官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袁波娃欲建立
小家豪的死,让其家人深感痛苦,也让其父袁波娃冒出了一个念头——建立,专门维护全国因吸食果冻而窒息死亡的受害者家属的权益。
袁波娃说,家豪出事后,他通过了解发现,全国有很多孩子因为吸食果冻出事,所以他才在起诉书上要求喜之郎公司停止生产危险的凝胶型果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