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李娟(化名)参加了今年的高考,成绩也还可以,但如今陷入无学可上的窘境。
8月1日,李娟将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诉至法院,称其拒不投档,使她错过了录取机会。
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正式受理。
【原由】
超出录取线200分却未投档
今年,李娟参加了高考,高考文化分数是469分,书法专业统考分数是344分,她填报的第一志愿是河南大学,第二志愿是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均为书法专业(理科)。李娟第一志愿以9分之差落榜。
按国家招生规定,李娟第一志愿被河南大学退档后,第二志愿--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书法专业(理科)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应根据她的第二志愿向该校投档。可李娟在当地招生服务大厅查询得知,她填报的第二志愿并未投档。
后来李娟了解到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书法专业(理科)今年计划在我省招录4名书法专业理科考生,但实录了2名考生,其余2个指标调到了美术专业。
李娟称,她的总成绩高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书法专业(理科)录取分数线200余分,校方也向她表示这个成绩相当不错。
【质疑】
无学可上,招办惹的祸?
8月1日,李娟以受教育权被侵犯为由,将省招办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列为第三人。
李娟称,目前,取得如此优异成绩的她,现在却无学可上,这一切都是因为省招办没有按照规定投档所致。
她认为,如果省招办当初按照政策规定投档,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就不会因书法专业理科生源不足,而将其中两个招录名额转给了平面设计专业,那么以自己的成绩,完全有希望被该校录取。
诉状中,李娟要求法院确认省招办未将李娟第二志愿投档的行为违法;判令省招办于今年10月底之前,将她正常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书法艺术专业学习。
昨日,金水区法院正式受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