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孤儿、孤老和孤残人员,是受灾群众中最困难的群体,如何安置备受关注。今天,经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并征得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同意,民政部对四川此次地震导致的“三孤”人员救助安置工作,提出明确意见。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三孤”人员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就近为主、异地为辅”的原则,对他们予以妥善安置,给予特别关爱。
孤儿安置:“一切为了孩子”
坚持“一切为了孩子”,是这一意见提出的最重要的原则。民政部提出,要通过采取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保障孤儿的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
在临时安置方面,意见提出,对于暂时无人认领的儿童,要尽量尽快将其与其他受灾群众分开,一方面尽快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一方面尽快把他们妥善安置到四川省内条件较好的福利机构和公办学校,暂时集中养育或在学校寄宿。四川省内安置有困难的,由民政部协调安置。
在长期安置方面,待孤儿身份确认后,将采取以下办法安置:
———亲属监护。坚持亲属优先的原则,孤儿首先满足有监护能力亲属监护抚养的意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孤儿亲属有监护意愿,但生活困难、抚养能力不足的,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保障,确保孤儿尽可能在熟悉的家庭环境成长。